各位领导、各位代表:
我受大会资格审查小组委托,向大家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,按照《中国工会法》规定,我校第四届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按全校总人数的约15%左右的比例产生,每一工会部门的代表名额按照本部门教职工总数的15%分配,由工会各部门根据本部门情况,划分工会小组推举代表候选人,所在部门党支部以及工会负责人汇总代表候选人,并根据本部门的代表名额的110%及相关要求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,报经学校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核批准后,组织本部门全体教职工无记名差额投票选举本部门的正式代表。
选举代表时,既照顾到本部门的人员构成,又充分体现了学校以教学为主的特点,重点安排各级各类优秀教师等教学第一线的教师,青年教职工和女教职工以及民主党派人士也有一定的比例。学校下选人员参加所分配部门的选举,不占该部门的代表名额。
第四届工会代表大会共选举产生113名正式代表,其中:
女教职工代表41人(36%),
具备高级职称的教职工代表71人(63%),
教师职工代表86人(76%),
45周岁以下教职工代表代表46人(41%),
中共党员74人(65%),
民主党派14人(12%)。
具备常熟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代表54人(48%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