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职校党委〔2014〕1号
关于同意举行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
暨第三届工会代表大会的批复
江苏省常熟职业教育中心校工会委员会:
《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工会委员会的请示》已收悉,经学校党委研究,同意举行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代表大会,选举第三届工会委员会,同意第三届工会委员会的主席、副主席、经费审查委员、女工委员等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额,以及差额比例,原则同意大会的会议议程、选举办法。
请根据《工会法》、《中国工会章程》和苏教工〔2013〕30号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》的规定和要求,认真组织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,确保教代会顺利举行,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。
特此批复。
中共江苏省常熟职业教育中心校委员会
2014年3月3日